吟唱架起情谊之桥——访两岸联吟发起人、台湾教师孙永忠******
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 题:吟唱架起情谊之桥——访两岸联吟发起人、台湾教师孙永忠
作者 朱贺
“尽管相聚短暂,但学生间建立的情谊比想象中深厚。庆幸他们能在学生时代结识跨越海峡的朋友,这是一种美好。”
近日,台湾辅仁大学中文系教师孙永忠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回忆十余年来两岸大学生通过古典诗词联吟活动缔结的深厚情谊。作为两岸联吟活动发起人,年逾六旬的孙永忠说,诗友们都期待早日恢复面对面交流。
幼时,孙永忠常听父亲吟唱念诗,觉得这种吟哦(放声朗读)的方式有些怪;大学时期,曾在北京求学的诗学老师用“北平腔”吟唱,“有京韵大鼓的感觉”。成为大学教师后,孙永忠发现学生们念诗时少了一种情韵,“当中需要‘细嚼慢咽’的东西不见了”。
“大家习惯用文字书写,却缺少了许多想象力。问起为何‘独坐幽篁里’,而不是坐在别的地方?李白吟出‘床前明月光’时,身处室内还是室外?学生很难给出答案。”孙永忠认为,帮助学生以吟唱方式依照古调或新曲把诗句唱出来,将节奏放慢,留下时间来品味、想象,“穿越”回到那个“当时”,或能更接近诗人的真实情感,感知中华古典诗词的本味。
1994年,孙永忠把吟唱带进课堂,并在辅仁大学的东篱诗社中刮起“旋风”。2006年来大陆参加学术交流,孙永忠发现在台湾高校已蔚然成风的吟唱形式,在大陆仍然鲜见。第二年,孙永忠带领宝岛青年在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吟唱展演,收获了出乎意料的反响。当青年们和着鼓乐吟唱诗经《小雅·蓼莪》,台下师生被深深打动。
与海峡对岸的东篱诗社遥相呼应,南山、悠然、采菊等诗社在大陆多地高校成立。北京师范大学的师生形容孙永忠“带了把火来”,孙永忠则认为一切只是水到渠成。
2008年,以“古韵新妍”为名的两岸青年古典诗词联吟活动应运而生,40位大陆师生赴台参加首届活动。活动在两岸高校间轮流举办,至今已至十三届,成为两岸学子一年一度的诗词盛宴。
联吟亦成为架起两岸情谊的桥梁。孙永忠谈道,有大陆学生后来结婚,台湾伙伴专程搭飞机送上祝福;有台生来大陆发展或旅游观光,会专程拜访当地诗友。
学子的生活也被吟唱所影响。孙永忠说,有学生当了教师,一样把吟唱带进课堂;有学生在困惑时唱起苏轼的“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每人心中都能有一两首诗词,在得意或失意之时吟哦两句,排遣一下”,在孙永忠看来,这正是吟唱的意义。
十余年来,孙永忠常为大陆各地诗社授课,并留下录音资料、曲谱及“服务电话”,诗社间也建立起友谊。他期待各家诗社有自己的钻研、尝试和突破,形成风格。
2019年第十三届联吟活动在徐州举行后,实体交流中断,但孙永忠始终与各诗社保持着线上往来。一次为江苏师范大学悠然诗社解惑,燃起了孙永忠再为两岸联吟“添一把火”的愿望;在两岸五家诗社的推动下,“古韵新妍2023冬季联吟展演”近日于大陆平台直播,在青年诗友间掀起新的涟漪。
早已将吟唱视作一生志业,孙永忠对在不久后恢复线下两岸联吟抱有很大期待。他在社交媒体中写下:吟唱是一辈子的美好,每当诗乐悠扬,我们的青春情怀便再一次的涤荡;诗词蕴有的真善美,可长葆生命的清新热忱。(完)
多地警方开出首张反诈罚单 中国全链条纵深打击电诈******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题:多地警方开出首张反诈罚单 中国全链条纵深打击电诈
中新社记者 郭超凯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以来,近期上海、沈阳、韶关等中国多地警方纷纷开出首张反诈行政罚单,对电诈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震慑,全链条纵深打击电诈。
多地开出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加大惩治力度,填补以往打击治理电诈工作中行政处罚措施的缺位,正是反电诈法的亮点之一。
去年12月1日,反电诈法正式实施当天,广东韶关公安便对为电诈分子架设通信设备的嫌疑人黄某,开出新法施行后广东省首张反诈行政罚单,对黄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人民币,下同)、罚款1.2万元的处理。截至12月17日,广东警方共适用新法行政处罚633人。
连日来,多地警方纷纷开出当地首张反诈行政罚单:上海警方对3名为电诈团伙搭建涉诈话务窝点的“90后”开出首份罚单;山东潍坊警方对一起非法出借电话卡案件开出1万元罚单;辽宁沈阳警方处罚为电诈团伙提供微信账号的刘某,打响了当地反诈行政处罚“第一枪”……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警方开出的行政罚单,主要针对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但尚不构成犯罪的,非法制造、买卖、使用GOIP、猫池等软件设备或是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互联网账号等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帮助的,以及提供实名核验帮助和假冒身份开卡开户等违法行为。
山东潍坊青州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大队中队长庞伟告诉中新社记者,警方的行政罚单不仅针对为电诈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也会针对那些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诈活动的违法人员。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袁彬表示,电信网络诈骗是财产性违法犯罪,震慑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必然要提高其违法成本、降低其犯罪收益。开具行政罚单、提高罚款的倍比,有助于更好地处罚违法犯罪,并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扼杀他们从事电诈的念头。
填补“漏洞”,全链条打击电诈
2022年前11个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1万起,同比上升5.7%,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64.4%。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案发较多、上升较快、民众反映较强烈的犯罪类型,呈现出“产业化分布、集团化运作、精细化分工、跨境式布局”的特点。
多年来,电诈产业已衍生出一条完整的黑灰产业链,从上游为电诈团伙提供技术工具、收集个人信息等,到中游实施诈骗,再到下游利用支付通道“洗白”资金,涉及电信、金融、互联网等多个行业。
反电诈法施行前,公安机关在打击电诈过程中存在法律衔接不足的问题,若违法犯罪行为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公安机关往往只能将涉案人员教育后释放。比如,被电诈分子雇佣来“洗钱”的“卡农”,以往只要涉案金额不高,“卡农”就很难被惩处;反电诈法实施后,这个“漏洞”终于被堵上。
庞伟指出,反电诈法在打击惩治电诈犯罪及关联犯罪的刑事责任方面,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以依照该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在外界看来,反电诈法的出台,让各部门的反诈工作有法可依,更在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惩戒措施方面,对电诈犯罪分子进行“量身定制”的惩处。
事实上,除了对境内电诈重拳出击以外,这部“小切口”的法律也为打击跨境电诈提供法律支撑。
随着打击力度持续加大,电诈犯罪在国内生存空间被大大挤压,不少电诈犯罪团伙已经转移到境外。这一变化进一步加大了警方打击的难度和成本。
对此,反电诈法专门作出规定: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国务院公安部门等会同外交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这为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打击治理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在庞伟看来,反电诈法将公安机关在反诈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制度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夯实了各方责任,让警方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更加有法可依,为全链条纵深打击电诈以及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方面提供根本的法律保证,起到良好的惩治效果。(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